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四条具体什么意思?

2015-09-23777 人看过

HR法律网: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四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必须以人民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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