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不合法,公司必需提供员工已打印或是可打印的工资条明细.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
此外,《劳动法》也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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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正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很明确。此外,请认真看下面的内容,肯定对你有用。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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