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2015-09-23831 人看过

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问题:这条的意思是无论是否登记注册的,都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主体对待的。注册了的分公司也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
没有注册登记的,只要受母公司委托,也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来行使权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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