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海员的个税管理,参阅以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第九条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2号 本文条款失效(主要是扣除费用已经从800调整至2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据反映,各地在对远洋运输船员(含国轮船员和外派船员,下同)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掌握不一。为了统一个人所得税政策,维护税法的统一性,经研究,现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远洋运输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远洋运输具有跨国流动的特性,因此,对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三、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特案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1998〕126号 全文有效 纳税人主要有机关、企业、机构等外派人员,在外从事劳务服务人员等,如外交官、外经贸部门驻外机构任职人员、企业国外分公司雇员、对外建筑承包工程中的建筑人员、海员等等。本文主要是加强对海员等特殊职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r.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r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的企业一臂之力!欢迎您在线咨询或拔打热线电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根据国家规定,出售房屋时需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缴纳的税率按差额的20%缴纳或全额的1%缴纳,差额20%就是现成交价(评估价)减去原房屋原值后的20%;现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严格来说,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享受5%税惠(企业所得税);但对于员工来说,是应该合并入当期工资收入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当然,实操中有些地方税局在这一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据税务部门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款项,可以在计算其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