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童工的法律法规有什么具体规定?

2015-10-15558 人看过

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年龄界定:  
我国劳动法所指的童工是指为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者劳动能力取得是从十六岁开始,而不是十八岁。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在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寻药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相关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何法律责任?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及违规的处罚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因工出差的标准支付。  (三)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等费用,医疗期最长为20个月。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r.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r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的企业一臂之力!欢迎您在线咨询或拔打热线电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殴打童工犯法吗?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

  • 我国法律规定多少岁是童工?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

  • 十几岁才不算童工呢?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16周岁以下是童工! 满16岁不满18岁不算童工,属未成年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殴打童工犯法吗?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

    • 我国法律规定多少岁是童工?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

    • 十几岁才不算童工呢?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16周岁以下是童工! 满16岁不满18岁不算童工,属未成年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

    • 重庆13岁童工手臂受重伤 证据欠缺下获赔30万

      一个来自重庆贫困山区的13岁小女孩来到北京打工,由于过度疲劳和机器没有保护措施,她的右手不慎被绞进甩菜机。公司和她划清了界限、能够作证的其他工人也早就被辞退而各奔东西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二00二年十月一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