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下属三产企业A是生产制造型企业,3个月前变卖给私营企业(未召开过员工大会),现在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聘企业90%的员工,实质是老板只看中A公司的生产资质,将来要把业务外包发外,所以A公司的员工就成了

2015-10-15481 人看过

 HR法律网:经济性裁员有四种情况,就是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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