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因此,您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20%的税率,只能按照法定税率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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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们企业因厂区改造,改造期间导致部分固定资产会停用一段时间,这部分固定资产停用期间是否还需要计提折旧?
HR法律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因此,企
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工资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请问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HR法律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我公司从农户手中收购裙带菜,进行挑选、整理、切丝、包装,然后出口。这是否属于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可以享受企业
HR法律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l;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g;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附件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