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5-10-18835 人看过

HR法律网: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申报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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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怎样规定的?

    HR法律网: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HR法律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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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法律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企业所得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HR法律网: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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