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关行业、企业有何优惠政策?

2015-10-18607 人看过

HR法律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1号)规定,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指定的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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