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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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不是一个概念。 1、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
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就相当于国家支付的生育津贴吗?公司是否还需要额外支付工资?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产假工资即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