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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企代表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的话,是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1、在中国境外外企代表处不能直接雇佣中国公民。《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第十一条规定:“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如果外企代表处需要在中国境内雇佣中国公民,应通过具有涉外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2、如果是海外公司派到外企代表处工作的外籍人员,则应及时办理外籍人员就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海外公司直接建立的,也就不存在是否要与外企代表处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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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就相当于国家支付的生育津贴吗?公司是否还需要额外支付工资?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产假工资即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作代收代付处理。 1、社保拨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 2、付员工个人生育金: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 贷:银行存款。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作代收代付处理。 1、社保拨入, 借:银行存款7307;代: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7307。 2、付员工个人生育金: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3200;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