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财务会计制度有关条款规定:工会经费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立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还可以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单位的必要的补助支出。 县级以上总工会,除上述经费开支外,还须列支机关在职人员人事费、公务费、修缮费和各项设备购置费,下拨给各区、产业工会的活动经费,全市性的大型活动,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救助,送温暖,法律援助等各类费用。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r.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r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的企业一臂之力!欢迎您在线咨询或拔打热线电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中规定:(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不是会员不用交。会费用于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或按一定比例拨给分工会开展工会活动。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的企业一臂之力!欢迎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