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非上市公司通常由一个小的外部投资者集团来提供资金。他们主要通过大量的债务融资,收购公众持股公司所有的股票或资产。杠杆收购的主体一般是专业的金融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是以合适的价钱买下公司,通过经营使公司增值,并通过财务杠杆增加投资收益。通常投资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钱,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抵押借款、机构借款和发行垃圾债券(高利率高风险债券),由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及收益作担保并用来还本付息。如果收购成功并取得预期效益,贷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资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除非有债转股协议)。在操作过程中可能要先安排过桥贷款(bridge loan)作为短期融资,然后通过举债(借债或借钱)完成收购。杠杆收购在国外往往是由被收购企业发行大量的垃圾债券,成立一个股权高度集中、财务结构高杠杆性的新公司。在中国由于垃圾债券尚未兴起,收购者大都是用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向银行借贷来完成收购的。这些都是定向发行不会在二级市场出现。所以一般是属于私募。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私募股权基金(PE)和私募证券基金虽然都使用私募一词,但是二者的概念根本不同。PE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属于一级股权市场范畴,并作为策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 按管理团队与投资人分为: 分为独立基金、附属基金和半附属基金(或准附属基金)。后两者指单个投资者(常常是发起人)投入了基金总额中相当大比例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广义来看,私募债权投资也可以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部分。 狭义来看,二者有一定差别;私募股权基金与私募债权投资的最显著的区别在于私募股权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