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1、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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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休完以后,可以申请到生育津贴,但是怎么核对金额的准确与否呢? 哺乳期的津贴是怎么计算的呢?
HR法律网:1、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一般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或生产当月缴费基数)/30天amp;imes;产假天数。2、一些地方对生育津贴的发放,社保中心会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1、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