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职工领取的生育保险津贴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而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通知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出于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获得生育津贴,减轻女职工因生育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
当然了,关于生育保险津贴的额度,各地有相应的法规政策,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可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不同的保险险种,是否需要纳税,由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女职工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了解具体的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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