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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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HR法律网:《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HR法律网:《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
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HR法律网:《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