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当合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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