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客服:1、劳动合同过期,但是员工仍在原单位上班,视为双方已经续订合同,按照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继续履行;
2、如果该培训是专项技能培训(区别与一般的上岗培训),单位是可以与你约定服务期限的。同时,如果单位有相应的凭证证明已经实际支付了培训费用,如果提前离职的话,是可以要求你支付相应的费用的。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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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协议规定:培训完毕之后,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年或一年半。如果不满这个时间,就要赔偿培训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HR法律网为您解答:培训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法。1、公司出资的培训,培训前可以与员工签订服务期合同。 2、劳动合同或培训服务期合同中,一般约定合同履行的时间
HR法律网为您解答:培训应该包含明确的培训计划、内容、考核等具体细节,且培训费应有合法的发票。如果只是修车师傅对您所问的修理培训,那其实是一种岗位培训,是用人单位应提供的
HR法律网为您解答: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