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18向公司提出离职,由于个人原因申请提前走,公司批准了。但是发工资的时候却扣取我11天的代通知金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2015-11-18853 人看过
HR法律网: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劳动者不能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用一月工资代替通知。你于18日向公司提出离职,在没有到30日时提前离职,公司在计算你的违约金时,未按一月工资计算而是把你未履行的天数11天计算为违约,这应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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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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