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2015-11-231364 人看过

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财税[2007]102号
不竞争款项是指资产购买方企业与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之间在资产购买交易中,通过签订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等方式,约定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承诺不从事有市场竞争的相关业务,并负有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密义务,资产购买方企业则在约定期限内,按一定方式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所支付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项有关规定,鉴于资产购买方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属于个人因偶然因素取得的一次性所得,为此,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项“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r.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r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的企业一臂之力!欢迎您在线咨询或拔打热线电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个人取得的不竞争款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规定,不竞争款项是指资产购买方企业与资产

  • 不竞争款项是什么呢?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不竞争款项是指资产购买方企业与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之间在资产购买交易中,通过签订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等方式,约定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

  • A企业兼并B企业,并按照不竞争协议向B企业的个人股东支付一笔补偿费。请问该个人股东取得的补偿费如何缴纳个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规定,资产购买方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