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1、首先跳槽之前,注意是否和上家签有竞业限制的服务合同,如果没有,那么原则上是可以去的。但仍然需要注意获取的上家的商业秘密是需要保密的,没有竞业限制,并不意味着对上家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的终止。
2、如果和上家签署的服务合同中有相关的竞业限制,需要分析:
A、自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不是,这样的限制是否有效是可以争一争的;
B、竞业限制的范围、时间、地域等约定是否清楚,有没有漏洞;通常竞业限制不得超过2年;
C、最重要的,竞业限制有没有约定补偿,如果竞业限制没有补偿,则限制无效。
3、核心员工在加入下家的时候,如果能和下家签署一个补偿协议,因加入下家工作而被上家追索违反保密或者竞业限制义务的损失由下家承担,当然是对自己的最佳保护。不过,往往下家还会倒过来要求上家的核心员工承诺加入行为没有违反任何和上家的协议或者义务,这个时候,需要小心谨慎的研究自己的合约义务和法律义务,防止法律风险。
对于年收入高的企业高管或者利害的大牛核心技术掌握人员,如果在不得不离职的情况下,建议先找个劳动法方面的律师咨询一下,提前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为离职而加入竞争对手而被诉的高管并不少,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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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及不竞争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2年并约定了赔偿金数额,离职后公司拒不支付补偿金怎么办?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到仲裁局进行仲裁,当然是能得到支持的,因为这种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的。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com)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