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或六个月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哪些行为,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015-11-2912441 人看过

HR法律网: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哪些人可以担任管理人?哪些人不能担任管理人?

    HR法律网: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

  • 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怎么处理?

    HR法律网: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HR法律网: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义务有: (1)妥善保管其占有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