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根据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不得与本人见面。你需要找个有资质的地方寄存档案(教育局就业办、人力市场、政府机关、国企)。有的地方管理不严,不是通过机要函邮寄,而是让你自行带去,这时候会给档案贴封条,你个人不得揭下封条,否则档案就无效了,因为接收方不知道你是否私人改动了档案资料。
档案制度是高度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管理制度的产物,目前仅在政府机关和国企有用,你去私企不涉及档案问题的,你找个地方存着档案就行。除非以后你要去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去国企工作,不然以后就用不到档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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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只有国有企业才有资质保存档案的,你可以把你的档案寄存在人才市场或者自己原籍的教委就业办。除非以后你要去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去国企工作,不然以后就用不到档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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