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优律师:“我在入职公司后公司未给我签正规的,只签了一份入职须知,半年后我提出离职,公司拖欠我最后一个月工资,由于没得签订合同我也不知道怎么要回工资,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公司违法的地方在哪里,我可以进行哪些维权”接下来由的优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入职没有不签合同违法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一、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共计11个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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