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仲裁申请与受理的法规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法律规定,当事人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申请仲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在受理后方便申请人行驶答辩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第九十六条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第七十四条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第九十四条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第七十六条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第五十五条起一年内提出。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第十九条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申请仲裁程序始于仲裁当事人的申请,但仅有当事人的申请还不能开始仲裁程序,必须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符合法律条件,才能真正开始仲裁程序。申请时受理的前提,受第三十二条理是申请的结果。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用人单位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不得安排未成年工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第七十六条(一)举证责任后果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