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赔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偿平均工资怎么算的?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平均工资怎么算的?
平均工资是按照受伤前1第二十三条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平均。
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并不是在扣除养老保险以及各项补贴后的实发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第五十八条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赔偿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部分
1,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护理费(护理人工资或护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工资)
3,劳动关系解除第四十八条或终止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的部分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第二十六条1,交通费(实报实销)
2,伙食补助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医疗费;辅助器具费解除或终第六十三条止劳动关系时离退休5年内的,如果劳动者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38条为理由而提出解除的每年递减20%。
综合上面所说的 ,工伤赔偿就是属于职工受到工伤需要得到相应的赔偿,而对于在工伤期间也是可以获得停工留薪的待遇,但对于获得的标准就要看自己实际收入为多久,从而可以按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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