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工资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第一百零七条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试用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因此即使试用期间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也是第二十九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第十章 劳动争议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你入职半个月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解除和薪资结算)
4、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无故克扣工资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你需要向劳动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与用人单位与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考勤记录、奖惩记录等。
(2)如果申请仲裁,你需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者书写仲裁申请书有困难的,可由你口述,仲裁委员会安排人员执笔代写后再由你确认,仲裁不收费;
试用期未第四十一条签订合同辞职有工资,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当然,对于该试用期的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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