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发给员工可以吗

2021-09-30269 人看过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签了劳动合同不发给员工可以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发给员工可以吗

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第五十二条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

公司不给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向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项目而形成的。

《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七项。《劳动合同法》现在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是九项,两相对比,可以发现,增加的项目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社会保险;减少了劳动纪律、第七十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项。可以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为详细、更加具体。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话是属于违法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然如果用人第五十五条单位和劳动者签了合同之后没有给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也是不可以的,如果当时来不及给,员工应当在后期及时问人事部要回,如果公司拒绝的话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来帮忙处理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企业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注意事项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

  • 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有哪些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有哪些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 自动离职会不会解除劳动合同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自动离职会不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自动离职会不会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能会解除劳动合同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企业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企业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注意事项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

    • 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有哪些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事由有哪些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 自动离职会不会解除劳动合同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自动离职会不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自动离职会不会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能会解除劳动合同

    • 被判拘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被判拘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被判拘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被依法追究

    • 判处拘役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判处拘役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判处拘役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役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