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第三十九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法律保护不同:
1、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规保护
2、劳务合同只受合同法保护。
(二)内容不同: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是:
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三)法律关系、地位不同
1、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2、而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位平等的原则,
第八十九条(四)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签订的客观要求不同:
1、凡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的,用人单位都应该与之签劳动合同;反之,由双方协商选择签订。
2、职工有单位,属于借调或派遣至某单位工作的,应该签一次性劳务(派遣)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危险,属于劳动关系的(与原借调或派遣单位),由原借调或派遣用人单位承担。
3、单纯签订劳务关系的,则由个人承担。
4、劳务输出、停薪留职要签劳务合同。
第八十五条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签订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一般是不会与未毕业的大学生签订合同,这也是为了怕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而且还在保留学生身份之前也是不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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