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怎么写?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怎么写?
劳动关系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第九十八条XXX,于本公司工作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特此证明
联系电话: XXXXXXX有限公司(公章)
二、劳动者如何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第二十条?
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
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3、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4、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5、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
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第四十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第五十二条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场合之下可能会存在着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就必须要写清楚劳动者本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并且做出最终的确认证明,同时还需要提醒注意的,要想发生法律效力的话,必须是由用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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