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入职后可以约定劳动合同2年违约金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入职后可以约定劳动合同2年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中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违反相关约定的,要支付违约金,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是2年。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第九十条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第六十六条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第十五条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限制,可以同时或者分别是自第二条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团体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关系经过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成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从属关系。
事实上,劳动合同中本身就不能随便约定违约金,除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约定外,对于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违第八条反服务期约定的要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都不能有违约金的条款。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劳动纠纷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需要支付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五章 工 资违约金需要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审查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审查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意思1第九十条、对劳动合同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的三大违约金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第六十一条一些第四十九条参考。 一、劳动合同的三大违约金规定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