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假工资待遇怎么计算的?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假工资待遇怎么计算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第八十三条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的,是全额工资。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但在实际中,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第三十条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工伤期间职工是享受工资待遇的: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第十四条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第二十六条、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员工报工伤怎么赔付的?
(一)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三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四)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五)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给“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六)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
工伤期间的工资第七十七条是全额工资,劳动者受工伤之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超过一定的时间,认定起来比较困难。用人单位未在规第八章 职业培训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员工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有效期限是一年,超过一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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