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赔偿后单位赔偿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后单位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第四十一条退休手续后,停发第三十一条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保险基金和单位如何承担?
1、因工伤发生的第七十五条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第三十九条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第二十一条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第七十八条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换单位工伤保险有效吗?
工伤保险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也可以直接要求原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或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者停止缴纳社保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说明工伤保险关系从用人单位填写缴费申报表、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第八章 职业培训慎发生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工伤赔偿是要在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伤以及劳动能力进行认定之后所给予的赔偿来的。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劳动纠纷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赔偿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1、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待遇中单位承担的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待遇中单位承担的有哪些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赔偿中哪些项目由单位承担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第四十条中哪些项目由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