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第十一条。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在这我们国家法律第七条当中所规定的特定的情形,应当是根据劳动者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工作的时间来确定经济补偿金。
(一)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下列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违法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 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无过错情形下的解除,法律为保障劳动者失业后的生活,而规定用人单位仍然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减人员的情形,对被裁减的人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虽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续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劳动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
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什么?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和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劳动者第十六条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用人单位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劳动者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一定要做出非常明确的约定,比如说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劳第五十六条动保护,还有就是相关的劳动条件一旦用人单位没有提供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将会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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