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土地证遗失,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土地局补办。 二,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房产证上是夫妻和孩子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应为三人的共同财产,如无特殊约定,一般视为每人三分之一。离婚时,只能分割三分之二,另外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夫妻不能分割,还是市独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