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企业聘请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签署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通常劳动双方当事人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各执一份即可。
公司可以去劳动局报工伤,但需要补交社保《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
【1】不是受到过工伤,用人单位就不能辞退。【2】工伤的伤残鉴定在伤残1级,2级,3级,4级保留和单位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劳动者被鉴定伤残5级,6级,保留与单位劳动合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