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协商时,进行了录象,且拆迁人承认在评估程序上有违法行为,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吗,能否被采纳.一年前我和邻居发生争吵.对方把我告到法院,说我打伤对方.要求我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只有对方口述说我打对方了,还有我哥在派出所的笔录中提到对方要挠我,我躲挡了.就判我赔尝对方.我不服想上诉,我可不可以从新要求我哥出庭作证.事实是对方没挠我,我也没和对方有身体接触。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可以带着你的有效证件区法院申请。也可以咨询法院档案管理部门。
请携带好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其他相关材料或线索到终审法院或上级检察院提出申诉,望予以采纳。
判决文书上网是肯定的,判决书会寄送给相关当事人,所以说法院不会主动散发,但是任何人都可以查询到,除非依法应予以保密的。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