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女士:我和前夫于前年办理离婚,独生子由我抚养,前夫支付抚养费,不知关于抚养费数额标准有没有规定可循本市安律师答复:抚养费包括子女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支出。离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支付抚养费一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收入20%至30%的比例来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收入较低,或由于再婚并生育子女而生活负担较重,则其支付的抚养费可略低一些。随着物价上涨,如果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生活所需,可适当提高抚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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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谷法院峪口法庭审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死者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赔偿二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1万余元。2004年10月2日前,
一、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几种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
1、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向法院起诉主张租金的,诉讼时效是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