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二、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
1、视情况而定。 2、如果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是需要监护人的。但是如果聋哑人成年且精神正常,并且有劳动能力,是不需要监护人的。 3、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抗辩,为何种性质之抗辩为权利否定之抗辩抑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之抗辩仅就条文文义,难以得出正确结论,该条明定:先履行一方未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