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温费的发放: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者在延长的假期里被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
工伤待遇纠纷程序复杂,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如果需要休息治疗,应该根据医嘱确定,按工伤前的平均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