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首先,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同居期间的财产
1、离婚诉讼期间借的外债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
1、如果不能回国亲自办理,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 2、注意涉外的委托书和意见书等所需材料须按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