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3个方面的条件: 客观条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主观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程序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企业续签劳动合同的方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 2、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
企业违约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
1、劳动者自己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依法解约的,不需要赔偿公司,但如果是违法解约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公司。 2、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