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但是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缓刑考验期内乘坐交通工具的限制性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刑法》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虽然没有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乘坐交通工具上进行限制,但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在考验期内应当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离开居住地的市、县或者迁居的都应当报告。离开居住地七日内日的,应当报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乘坐交通工具与离开居住地是相联系的,虽未限制乘坐高铁,但同样样遵守考验期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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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指法院判决三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4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判处缓刑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一般累犯的要求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因此判处缓刑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所谓累犯
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处理为: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 2、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数罪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