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第三人有权在被代理人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之前撤销其与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一旦行使撤销权,被代理人就不能再行使追认权。行使撤销权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即不知代理人无代理权。明知代理人无代理权而仍与其为法律行为的第三人,即恶意第三人,法律无赋予其撤销权的必要,如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还要与无权代理人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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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
撤销权诉讼中再次转移时,找到针对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一般可以通过撤销权之诉进行解决,如果第三人再次转移财产,仍然可以通过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并且在执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系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