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离婚时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 一、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该房产,法院可以按下列方式判决: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也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如果被拆迁的房子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的分割方式分割拆迁安置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不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
一般实施货币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根据《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除本细则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主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