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虽然可以申请仲裁,但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即程序上的权利还是有的,但是实体上的权利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了,劳动者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权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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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且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仲裁时效中止或者中断; 这样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
旷工离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