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解聘经理是不是劳动法调整了

2022-11-2083 人看过

1、董事会解聘经理一般不由《劳动法》调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可依法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其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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