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402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
1.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