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只有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手术出现后遗症并不代表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责任,如果医方在术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未向患者交代可能遗留相关不良后果,或手术操作违反相关诊疗规范,围手术期管理不当等过错的情况下,才应承担赔偿责任。患者需要申请鉴定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医疗事故中医院负主要责任赔偿标准也不是固定的,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
两年前前男友在我拒绝多次后仍然强行无套插入,现在没有当时的证据(内裤、医院证据)或照片,前男友也不会认为是性
两年前前男友在我拒绝多次后仍然强行无套插入,现在没有当时的证据(内裤、医院证据)或照片,前男友也不会认为是性侵,请问如果我拿到他承认的聊天记录,有可能告他性侵吗? 律师解答 您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医院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求为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