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复议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存续分立是指1个公司分离成2个或者2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1个以上新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1个公司分解为2个或者2个
1·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衍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2·申请人在申请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2、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3、市县级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市县级政府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5、征地争议的协调